1、离婚官司结束诉讼费几时收的
离婚官司诉讼费一般是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预先交纳。
依据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成本公告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若适用浅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法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官司结束后,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若是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共识的案件,诉讼成本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2、离婚官司受理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离婚官司受理费的规范如下: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低于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比如,若离婚案件财产总额为15万元,受理费仅需缴纳50元至300元的基础成本。若财产总额为30万元,20万元部分不另行交纳,超越的10万元根据0.5%交纳,即100000×0.5%=500元,再加上基础成本,受理费总计就是基础成本加上500元。具体数额会依据案件实质状况,根据上述标准计算收取。
3、离婚官司申请费该如何去缴纳
离婚官司申请费即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在立案时预交。
依据国务院《诉讼成本交纳方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低于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原告应根据法院公告,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向指定银行账户转账、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交费窗口现金缴纳或用在线缴费平台等方法完成交费。交费后,要妥善保存交费凭证,以备后续查看。若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经法院第三公告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未获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置。
在离婚官司结束后,诉讼费的收取状况有其特定规则。通常来讲,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审理结果来决定诉讼费的最后承担方。假如判决结果明确了双方承担的比率,那样当事人就需根据此比率缴纳相应成本。若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上诉阶段的诉讼费缴纳规定又有所不同。而且,在实行阶段,假如涉及到因诉讼费引发的有关问题,也有对应的处置方法。你是不是对离婚官司结束后的诉讼费收取问题存在疑问呢?如果想深入知道更多关于离婚官司诉讼费在不同阶段的详情,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确解答。